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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察对象公示

发布日期:2018-04-12 浏览量:

根据充分酝酿并广泛征求意见,经党总支委员会(直属党支部委员会)研究,胡艳同志拟作为候选人推荐人选考察对象(按照多于正式代表30%以上的比例),现进行公示。

胡 艳,女,现任职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,籍贯重庆江津,出生地四川雅安,研究生学历,武汉体育学院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毕业,硕士学位,1975年10月生,1998年7月参加工作,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
如对考察对象有不同意见,认为该同志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,或有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,请于2018年4月16日(3个工作日)前,以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向考察组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电话和信函中应告知真实姓名,同时欢迎对考察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联系人及电话:陶中平(18080198802)

机关党总支考察组

2018年4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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